药品安定性试验基准
作者:江志宏
说明:
说明:为确保药品的品质,需执行安定性试验以推定其有效时间以及储存状态,安定性试验主要研究药品品质受到环境因素如温度、湿度及光线等之影响是否会随时间变化以及关连性,研究出药品降解曲线,据以推定有效期间,确保药品使用时的有效性及安全性。
药品之储存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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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条件**注二 |
长期试验 |
25℃±2℃ / 60%±5%RH或30℃±2℃ / 65%±5% RH情况下进行试验 |
加速试验 |
40℃±2℃ / 75%±5%RH |
中间试验*注一 |
30℃±2℃ / 65%±5%RH |
注一:若长期试验之条件已设定为30℃±2℃/65% ±5%RH时,则无中间试验,若长期储存条件在25℃±2℃/ 60% ±5%RH情况下进行,在加速试验若有显着变化12产生时,应追加中间试验。且应对照”显着变化“的标准加以评估。
注二:玻璃安瓿等密闭之不透性容器,可免除湿度条件。除非另作认定,否则于中间试验,仍应依安定性试验计画书,执行所有检验项目。
加速试验资料须要有六个月,安定性试验之中间试验及长期试验,最短涵盖时间为十二个月。
储存于冰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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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条件 |
长期试验 |
5℃±3℃ |
加速试验 |
25℃±2℃ / 60%±5%RH |
储存于冷冻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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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条件 |
长期试验 |
-20℃±5℃ |
加速试验 |
5℃±3℃ |
含水或溶剂等可能发生溶剂流失的之製剂,若包装在半透性容器时,安定性评估应于低的相对湿度下,进行长期试验或中间试验12个月,加速试验6个月,以证明置于半透性容器之药品,能耐受低相对湿度的环境。
含水或溶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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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条件 |
长期试验 |
25℃±2℃ / 40%±5%RH或30℃±2℃ / 35%±5% RH 下执行长期试验。 |
加速试验 |
40℃±2℃不超过25%RH |
中间试验*注一 |
30℃±2℃ / 35%RH±5%RH |
注一:若长期试验的条件为30℃±2℃ / 35%±5%RH时,则无中间试验。 |
定温40℃相对水分流失率之计算如下表:
替代相对湿度(A) |
对照相对湿度(R) |
水分流失速率比([1-R]/[1-A]) |
60%RH |
25%RH |
1.9 |
60%RH |
40%RH |
1.5 |
65%RH |
35%RH |
1.9 |
75%RH |
25%RH |
3.0 |
说明:置于半透性容器之含水药品,25%RH下其水分流失率是75%RH的三倍。 |